司法为民无小事:汝城法院联动村干部,柔性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
2026-06-10 11:50:2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建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523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林晨​

司法为民无小事,点滴温情暖民心。近日,汝城法院联动基层村干部高效办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,通过释法明理,顺利督促被告履行赔偿义务,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以扎实的司法举措化解矛盾纠纷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。

2025年11月,当事人何某甲与当事人何某乙发生交通事故,事故造成何某甲人身受伤、产生经济损失。事后,双方就事故赔偿问题产生争议,何某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何某乙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。案件经法院依法审理,最终作出生效判决,判令何某乙向何某甲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62.98元。判决生效后,为避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悬而未决,切实打通司法维权“最后一公里”,法院主动跟进案件履行情况,积极联动辖区村干部,对被告何某乙开展沟通协调工作。

工作人员摒弃生硬的办案模式,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,耐心细致地向何某乙释法明理、普及法律法规。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生效司法判决的法律效力,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,同时耐心倾听何某乙的想法与顾虑,用通俗易懂的乡言乡语讲解责任归属、赔偿依据,引导何某乙正视自身责任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。

在法院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共同劝导与协调下,何某乙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,态度发生积极转变,主动配合履行赔偿义务,当场将1562.98元赔偿款足额交付给村干部。随后,村干部第一时间将全部赔偿款转交至原告何某甲手中,成功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。

小小赔偿款,彰显大民生。该案的圆满解决,是法院深耕基层司法、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。近年来,汝城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积极创新矛盾化解机制,充分发挥基层村干部贴近群众、熟悉民情、公信力强的优势,构建“法院+基层村委”联动解纷模式。通过联动联动释法、上门调解、温情疏导的方式,柔性化解各类民事纠纷,既严格维护法律权威,又充分彰显司法温度,有效减少矛盾激化、避免纠纷反复,切实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、落到群众心坎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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